[奇闻]未过门儿媳与公婆签不赡养合同
[奇闻]未过门儿媳与公婆签不赡养合同
Time 2015-08-22 09:04:57 情感驿站
夫妻之道
奇闻未过门儿媳与公婆签不赡养合同
图文/阳春德泽
你别以为我在编瞎话儿,这种未过门儿媳,
先与公婆签合同的事,在我所在的北方农村确实存在.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我也会认为是胡址!
我身体多病,今年夏天-直在乡下养病.一个屯里,百+户人家,差不多都是亲戚。听说我叔伯二大伯的儿子小柱子定亲了,我也很高兴,我这个本家族弟弟人老实,语言表达能力差。都快28岁了还没成亲,这在农村可算大大龄青年了。听说光女方要彩礼就8万元,女朋友今年22岁,叫李玉芬,人长得还受看,初中文化。李家里很穷,有个弟弟20岁了着急娶媳妇,这也是嫁姑娘,聘钱娶儿媳妇吧!不管花多少钱,解决儿子的婚姻间题,是笫一要务。我二大伯咬咬牙,东拼西借总算把彩礼钱凑齐了。
有一天,二大伯和二大娘两位都60来岁的老人,来找我。对我说,“大侄子,你有文化,帮帮我去写份合同!”我说。“啥合同啊?”二大伯说,“唉,柱子媳妇说了,有4个条件得达到,才能过门,人家为了保险,得立字为据。这不就来麻烦你了!”
签合同的日子到了,柱子未婚妻李玉芬和她父母来到二大伯家,经过许多口舌,达成了一致意见,签定了-份,儿媳与公婆婚后有关事宜合同书。我从来没写过这样的合同书,我按她们要求写下这份量不轻的协议。我觉得心很酸楚。下面我把合同书内容抄录如下:
关于李玉芬嫁到许家,有关事宜协议书
甲方:李玉芬(许柱之妻,儿媳)许柱(儿子)
乙方:许波(公公)张玉花(婆婆)
李玉芬经人介绍与许柱结为夫妻,除了过的彩礼外,另有四项要求,需要在这里说明。经李许两家共同协商,-致同意以下所立条款:
1.结婚时要砖瓦房三间。李玉芬要求,结婚时要住新房,许家要新建96平方米的砖瓦房,装修齐备后,才可结婚。
2.接收全家20亩承包田。婚后小夫妻分家另住,22亩承包田,留给老人2亩做囗粮田,其余20亩归李玉芬夫妻经营。
3.不负责赡养公婆义务。结婚后,公婆的赡养费(包括生病医疗费用),不用李玉芬丶许柱夫妇承担,由其他儿女负责。
4.结婚所欠外债不承担。婚后,家中所产生的全部外债,由公婆来偿还。许柱夫妻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此协议-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不可反悔!
甲方:李玉芬(手印)许柱(手印)
乙方:许波(手印)张玉花(手印)
2009年8月8日
我看见二大伯和二大娘签字的手有些抖,这那是什么协议书,分明是卖身契呀!李家要求我和媒人当保人签字,被我们拒绝了。这纸荒唐的合同书,在法律上根本是不生效的,但在农村,老人为了儿子不打光棍,也只好违心去做。不管吃多大亏,养不养老也无听谓,给儿子娶上媳妇是天大的事啊!二大伯叹口气说,“老猫房上睡,一辈留-辈啊,人都会老的”!
如今,在偏僻的乡村,听说签这类合同的,还不少呢!都21世纪了,这种缺少伦理道德的行为,何时能够杜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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