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因排污被限产三个月
昨晚,宏昌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萝岗环保局的《行*处罚决定书》、《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对此,萝岗环保局决定,对公司处罚9万元,并责令公司限制生产三个月,限制生产期间,公司生产产能不得超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产能的50%。宏昌电子股价走势图 昨收:14.59元 涨跌:+0.39元 涨幅:+2.75%信息时报讯( 林志吟)昨晚,宏昌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萝岗环保局的《行*处罚决定书》、《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公司被处罚9万元,并被责令限制生产三个月。据显示,萝岗环保局认定,在宏昌电子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经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公司POT-791废气排放口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甲苯、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平均值分别为62.1mg/m3、95.0mg/m3、209mg/m3,超出了广东省地方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甲苯40mg/m3、二甲苯70mg/m3、非甲烷总烃120mg/m3)。对此,萝岗环保局决定,对公司处罚9万元,并责令公司限制生产三个月,限制生产期间,公司生产产能不得超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产能的50%。具体限制生产的改正方式以能达到达标排放目的为准。萝岗环保局要求公司应当在接到决定书后立即整改。限制生产决定自公司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和整改信息社会公开情况报萝岗环保局备案之日起解除。宏昌电子在公告中表示,上述限产整改,公司产销将受到相应影响。公司高度重视此次事,将尽快完成整改。今年一季度,宏昌电子实现营业收入2.55亿元,同比下降6.19%;净利润为1678.7万元,同比上升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