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宽甸法院为三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5.18万元,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温情。
本次司法救助案件主要涉及提供劳务者致害纠纷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抚养费纠纷案三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过程中,工作人员向他们详细说明司法救助金的来源及司法救助相关*策后,请他们领取并确认签字。此次救助金的发放有效缓解了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困难,帮助他们渡过眼前难关。
近年来,宽甸法院在尽最大可能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高度重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和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下步,宽甸法院将继续紧紧围绕“救助案件司法化、救助制度法治化”目标,不断规范和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努力为司法救助对象争取最大利益,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监制:苏大为
▌内容审核:刘大利刘鹏程
▌平台维护:赵凯
▌内容来源:宽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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