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未安置过公益性岗位且未稳定就业,符合安置单位招聘条件,已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招聘方式
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核、协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县人社局统一审核公示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聘用。
三、招聘计划
拟招聘保洁保绿、园林绿化、社区协管(网格员)等辅助性公益性岗位人员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年3月29日-4月9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静宁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作待遇和安置期限
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按用人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可享受两项补贴,即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按季度向人社局申请拨付。安置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安置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年龄为准)。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3月26日